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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DA前主席依沙收賄9控 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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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訊)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宣判,聯邦土地發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收取逾300萬令吉賄賂金的9項指控,全部罪名成立。
莫哈末納茲蘭表示,被告無法在自辯階段挑起合理疑點利益,同時也認為第一至第四辯方證人的證詞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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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沙被控在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間,在其聯土局主席辦公室收取紮希阿立分9次轉交給他的309萬令吉賄賂金,作為被告協助讓聯土局投資機構批準以1億6000萬令吉購買砂拉越州古晉默迪卡王宮酒店的回酬。
依沙被控違反了9項抵觸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條文下,收取賄賂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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