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8至16日列新春統制品 16食品不准貴賣

(吉隆坡5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亞歷山大宣佈,今年共有16種食品被列為農曆新年統制品,有效期從本月8日至16日,為期9天。

他今日召開網上記者會宣佈,16種農曆新年的統制食品包括雞肉,雞蛋,蔬菜,海鮮和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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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的統制食品有效期為9天,分別為新年前4天,新年當天和新年後4天。”

他說,此舉為了遏制農曆新年必需品價格上漲,以及控制行動管制令期間的不合理價格上漲。

亞歷山大指出,盡管今年的佳節因為疫情而必須依據政府制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低調慶祝,但民眾對於佳節期間的商品需求依然存在。

“與非節慶日相比,商品需求預計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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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當局會根據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來執法,統制品售價不得超過該部設下的頂價;違例商家可面對最高10萬令吉罰款,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個人接獲最高5萬令吉的傳票;而公司則可面對50萬令吉罰款,或接獲高達25萬令吉傳票。

他說,貿消部執法人員將在民眾購物的主要地點,包括公共巴剎、農貿市場以及超市進行檢查和監督。

他也呼籲,民眾一旦發現不遵守條例的商家,可透過各個管道向貿消部投訴,包括撥打貿消部熱線1800-886-800、執法指揮中心(ECC)03-8882 6245/6088、馬來西亞政府電話中心03-8000 8000、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手機應用程式EzADU、WhatsApp至019-2794317或前往全國的72所貿消部分行進行投報。

“貿消部還成立了人民投訴行動小組(STAR),以更有效地處理民眾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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