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6組織駁斥總檢長 新首相課題言論違背憲政民主

(吉隆坡6日訊)專業國會社區先鋒(Seed Community for a Professional Parliament)認為,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針對國家元首委任新首相課題作出的闡述和結論令人感到荒謬,其言論已違背憲政民主。

該組織聯署發表文告指出,依德魯斯的聲明也令總檢察署感到尷尬,因此,公眾更應知總檢察長對政府和最高元首在相關課題上到底作出甚麼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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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組織包括淨選盟2.0、青年組織Undi18、Bait Al-Amanah研究機構、願景工程(ENGAGE)、政治改革與民主研究中心(REFORM)及民主及經濟事務研究中心(IDEAS)。

依德魯斯日前發表聲明駁斥,如果新首相委任仍需其他方面確認其合法性,而且是由國家元首以外的其他人士確認,意味著其他方面可凌駕元首的絕對權力。

聯署文告質疑,總檢察長的言論是否意味著馬來西亞是由擁有絕對權力的君主制統治?實際上,所有人都知道,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議會民主制度,在這制度下,沒有任何機構擁有絕對權力,無論君主立憲制、行政機構、立法議會或司法機構,都須根據憲法規定限制、憲政民主和法治原則行使權力。

文告說,人民也想知道,依德魯斯的闡述是否駁斥了下議院在憲法下的權力和權威,而通過信任或不信任動議,是否破壞政府民主原則?總檢察長試圖將任命首相作為行使不能受信任投票的“絕對權力”框架,這是否意味不遵守國家元首8月18日發出的御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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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依德魯斯也須解釋,其言論是否駁斥議會民主基本原則,如果不是憲法第40(2)(a)及43(2)(4)條款,首相有義務保持對國會的信任,換一句話,無論接下來召開的國會會議,國會議員採取任何測試對首相信任的動議,都與國家元首任命新首相毫無關系。

此外,聯文告認為,總檢察長的闡述,試圖將依斯邁沙比利受委為首相,作為行使不能受信任投票的“絕對權力”框架,這是否企圖壓制合法表達對此事可能採取的意見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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