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產業盈利稅 第2間或以上才徵收

(吉隆坡3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澄清,脫售6年以上的房屋徵收5%的產業盈利稅,只限於第2間或以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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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只有1間屋子的屋主,依舊豁免5%的產業盈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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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昨天提呈2019年財政預算案時說,在第6年后出售房地產者,產業盈利稅由原本的0%調至5%。惟廉價屋、中廉價屋、以及20萬令吉以下的可負擔房屋並不在此例。

 

他也宣佈調高公司、外國人及非永久居民,在房屋及股票買賣所得獲利,其須繳交的房地產盈利稅(CKHT),從原有的5%調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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