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毀金馬侖非法耕地 馬華希盟領袖促展延
(金馬侖28日訊)繼2月摧毀金馬侖11段非法種植地之後,彭亨州政府將於4月展開第二階段執法行動,馬華和希盟領袖趁此空窗期為當地菜農奔波,希望彭大臣旺羅斯迪旺依斯邁展延執法。
第二階段執法行動將會推毀50段在保留地開發的園地,主要集中在瓜拉德拉,尤其是烏魯德隆區的雙溪依查蓄水區河流及道路保留地的非法開墾地區。
旺羅斯迪曾表示,執法行動是為了避免瓜拉德拉蓄水區繼續受到農藥和農肥的污染,根據調查,涉及者早在2009年開始,在未付給州政府分毫執照費的情況下,占用政府地進行耕種。
馬華金馬侖區會婦女組主席陳姝娟表示,馬華彭亨州聯委會主席拿督斯里何啓文曾就此事會見旺羅斯迪反映菜農的心聲,希望州政府展延執法行動;而馬華金馬侖區會主席拿督餘賢幹也出力阻止。
“旺羅斯迪表示,此次執法行動並非由州政府決定,而是聯邦政府已經插手要求州政府採取行動,因此州政府只能聽命行事。”
金馬侖丹那拉打州議員張玉剛則說,他和一些希盟領袖接獲菜農的訴求後,已通過所有正常程序請命,包括會見旺羅斯迪及彭亨州州秘書拿督斯里沙拉胡丁,提出各種建議,希望獲得採納。
促尋新地安置菜農
“我的各項建議包括菜農和州政府對話會、另尋新土地重新安置菜農、在上游建小型蓄水池,讓河水繞過菜地,直接進入濾水池,避免河水污染問題等,但種種建議都不得要領,州政府態度強硬。”
他補充,他和涉及的多名菜農開過數次會議,出席的十多名菜農都一致同意,只要能解決問題,願意承擔額外經費,此事應該交由水利灌溉局和彭亨州水務局研究,探討可行性。
他指出,旺羅斯迪稱涉及者在2009年開始在未付給州政府分毫執照費,應該是針對首批行動的菜農,因為據他了解,4月第二階段執法行動的涉及菜農中,他們的地契至2017年還是生效,並能通過農業局的批準,獲得貸款,有的也成功申請到外勞,證明當局承認地段的合法性。
“我給州政府的建議是重新安頓菜農,設立新的農業生態保護區,讓他們可以繼續維持生計。我已致函農業部,並得到正面回複。”(L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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