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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漠視禁煙令 6月起法庭見!

(馬六甲27日訊)3次漠視禁煙令,6月前被罰款,6月後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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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令將於明年1月起落實,煙民若3度違例,6月之前將被罰款350令吉,6月之後將被控上法庭,在煙草產品管制條例下,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兩年監禁。

禁煙令1月起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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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衛生及反毒行政議員劉誌良今日趁著禁煙令就快於3天後落實,再次到雞場街進行宣導,提醒商家、市民及遊客。

他說,禁煙令一旦落實,初犯者將被罰款250令吉(可以上訴折扣)、第二次違例同樣罰款250令吉,但當局不再給予折扣;第三次或更多則將被控上法庭。

劉誌良表示,衛生部早在2011年6月14日於憲報頒布馬六甲州5個地區為禁煙區,包括馬六甲拉也、世遺區、馬六甲國際貿易中心、亞羅牙也市鎮及野新市鎮。

他說,食肆全面禁煙令將在明年1月1日執法,違例的煙民,包括抽電子煙、水煙或者任何形式的香煙都將受到檢舉。

劉誌良今日與甲州衛生局多名執法官員沿街派送禁煙告示、貼紙予商家,並提醒他們貼在顯眼處。

他說,商家必需張貼禁煙告示、不可準備煙灰缸、需勸阻煙客不可吸煙,禁令一旦生效後,沒有張貼告示的業者,可被罰款250令吉。

向衛生局舉報在食肆抽煙的方式是有兩種,舉報者可例明地點、時間及照片,以whatsapp手機應用程式傳至010-860 8949或撥電03-8892 4530投訴。

一同出席的官員包括甲中央縣衛生局主任魯斯迪醫生、檢舉及法律組主任莫哈末立祖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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