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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刀刺死大馬前女友 中國男判監12年

(新加坡21日訊)男子多次挽回感情不果,結果在喝醉的情況下,以29刀將前女友活活殺死。他今早承認誤殺罪,被判坐牢12年。

這起命案是於去年2月16日晚上11時58分左右,發生在新加坡裕廊東32街第308座組屋底層、一家幼教中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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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37歲的中國籍男子鄭賢豐,他面對5項包括誤殺、酒後鬧事以及蓄意傷害等控狀。死者是34歲的馬來西亞籍女郎譚美月,她是被告的前女友。

根據案情,被告與死者在2018年12月,因個別租一間組屋單位不同房間而認識。被告當時還未與妻子正式離婚,也另有女友。死者則與丈夫分居,育有三個兒子與一個女兒。

不過,被告與死者還是決定交往,兩人在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同居。兩人關系在2020年8月開始出現裂痕,時常為了小事而吵架,並互指對方不忠。

死者在2020年11月與被告分手,搬離與被告同居的住所。被告多次挽回感情,並到死者住家附近或公司找她,但死者不願意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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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天早上,被告因心煩而請假,在家里喝酒。他傳簡訊給死者,稱對方分手後顯得開心,而自己卻變得孤獨。

被告後來帶著刀子、啤酒和零食,到死者住家附近等她。被告見到死者後,大喊一聲“過來!”,死者見狀,趕緊退後。

後來,有路人看見被告背後插著一把刀,於是趕緊報警並觀察情況。

當路人發現被告拔刀攻擊跌倒後的死者,立即開著個人代步工具,用它來撞被告。然而,被告被撞後繼續捅死者的胸部和腹部,死者無力反抗,只能大喊“不要”和“停”。

被告發現死者沒了反應,意識到對方已死,最後逃跑。

死者事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但因傷勢過重,而於隔天淩晨1時27分宣告不治。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頭部、嘴唇、胸部、腹部及四肢有至少29處刀傷,死因則是胸部及腹部捅傷。(人名譯音)

被告干案後意識到可能殺死了死者,曾在逃跑途中打算自殺,他用刀子割傷手臂後,再跑到隔壁組屋附近的草叢里,再次割傷自己的手臂。

他也脫光衣服昏倒在草地上。

警方接到至少5通報案電話,他們在現場沿著血跡發現被告,並當場逮捕他。

被告被診斷患有重鬱癥,酒測結果顯示他每100毫升血液含有113毫克的酒精含量,影嚮他判斷以及自制能力,病情雖能減輕部分罪責,但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一心求復合,沒想到死者叫他“去死”,他一時失控才會犯錯。被告希望能獲得死者家人原諒,有機會到死者墳前祭拜。

律師說,被告用美工刀傷害死者當天,也用美工刀捅自己的大腿。

被告自那次闖禍後接受警方調查,他擔心被遣送回國的同時,也為如何挽回死者而煩惱。被告找死者求複合,但沒想到死者對他說出“去死”等傷人的話,被告因一時失控才會犯錯。

律師也說,被告曾給女友錢購置房產,沒想到對方拿錢後走人。被告出獄後很可能被遣送回國,不會在新加坡繼續惹事,因此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至10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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