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210高級警官 1年內1540警察受對付

(吉隆坡22日訊)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JIPS)總監拿督占里披露,警隊在過去1年內共有1540名警察犯法包括涉及罪案及受賄等,當中有210人是高級警官,其餘的則是低階警員。

占里向馬來報章《馬來西亞前鋒報》(Utusan Malaysia)說,這些犯法的警察,其中有1394人涉及濫權及紀律有問題以及違反警隊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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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違法者有1202是警員,其餘的192人是警官,他們有的甚至還到娛樂場所消遣,這是不被允許的。”

他說,警方發現有高級警官利用警階來勒令下屬處理一些私人事情,這是一項違規的行為。

“去年共有4名警官及18名警員涉及犯罪活動,此外,也有4名警官和73名警員涉及毒品罪案活動,另外,有8名警員則是涉及受賄。”

佔裡說,警方於去年也發現有11名警官和28名警員違反了伊斯蘭刑法,比如在未獲得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一夫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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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透露,前年共有110警官及1393名警員涉及各種違規紀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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