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高庭:沒侵犯權利 煙客挑戰禁煙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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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訊)高庭今日駁回一群吸煙者挑戰政府把公共場合列為禁煙區的複審申請。

高庭法官瑪麗雅娜在宣判時說,沒有法律禁止這群吸煙者吸煙,他們仍然可以在商店外3公尺或10尺處吸煙,因此,指禁煙侵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是一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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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被稱為“捍衛吸煙者權利”的吸煙者,試圖挑戰政府執行禁煙令的決定。

他們在申請書中宣稱,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吸煙不是犯罪,因此禁煙已侵犯他們在聯邦憲法下的權利。

衛長欣慰保住禁煙令

政府是從1月1日起,對所有飲食中心,包括封閉式餐館,有冷氣或是開放式的食店實施禁止吸煙令,惟吸煙者可在3公尺外吸煙。

違反禁令的顧客和經營者,將面對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坐牢3年。

代表吸煙者群體的哈聶夫律師說,吸煙者將會針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另一方面,衛生部長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在推特發文,對吸煙禁令得以保持感到欣慰。

他對法庭的裁決有利於衛生部感到高興。“衛生部和我將會繼續捍衛環境的衛生,以維護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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