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青:刑罰輕過偷竊罪 支持修令對貪官施鞭刑

(吉隆坡29日訊)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支持大馬反貪會主席蘇克里的建議,即在國會修改相關法令向貪污者施以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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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說,比起刑事法典第379條文的偷竊罪,連一個涉及小偷盜取價值微小物品,包括雜貨店必需品的個案,都可能施以無限制的鞭刑。因此,他看不出任何理由,為何那些偷取人民和國家價值連城國庫資產的大貪官,卻能免於鞭刑作為嚴懲?

他表示,目前不論是在刑事法典或反貪會法令底下的公務員或貪官受賄行為,最高刑法只是監禁20年或罰款,而沒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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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反貪會給人民的印象,還是離不開過往的選擇性提控或成為執政黨的政治棋子,分別只是如今當局效忠的朝野政黨已對調位置而已。

反貪會勿淪為棋子

“最近林冠英低價買房一案被總檢察長撤控便是一例,作為調查單位的反貪會完全沒被知會。同樣的,隨著慕尤丁從巫統跳到土團黨且受委為內政部長後,他當年在前朝政府內所涉及的養牛中心醜聞,如今也被掃進地毯里。”

隨著近來多名來自巫統的國會議員陸續被反貪會調查,吳健南要求首相敦馬回應坊間的一項傳聞,即只要巫統議員不乖乖就範加入土團黨,就會被反貪會採取行動。

他強調,100%支持政府站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角度嚴厲肅貪,包括提控前任首相納吉在一馬公司所涉嫌的濫權舞弊行為。

他補充,該局擔憂的是,若類似的反貪行動的真實動機涉及某個執政黨的自身利益考量,甚至導致反貪會成該政黨的政治棋子,以向政敵進行報復或攻擊。這本身就是一種最大的濫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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