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印簽署女傭備忘錄 最低薪RM1500 月初須匯款

(吉隆坡7日訊)根據馬印政府於4月1日簽署的大馬聘僱和保護印尼家庭幫傭備忘錄,馬來西亞僱主須嚴格遵守保護印尼女傭的規定,包括支付女傭最低薪金1500令吉。

《當今大馬》引述洩露的文件內容指出,根據有關備忘錄,大馬僱主必須在每個月7日或以前把薪金匯入印尼女傭的戶頭,並在女傭約滿後支付一個月的花紅,若在兩年後更新合約,則需加薪。

Advertisement

若僱主沒有準時支付薪金,則須支付額外5%作為賠償金,若僱主連續兩個月遲付薪金,則女傭有權終止合約,但僱主仍須支付所拖欠的薪金,且賠償款額將由法庭裁定。

有關文件的內容顯示,印尼女傭的最低薪金規定與馬來西亞於去年所持的立場不同。去年12月,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他將向印尼當局表明,馬來西亞不認同印尼女傭的最低薪金被定在1500令吉的規定。

“我同意最低薪金為1200令吉,如果僱主願意付1500令吉,政府也不反對。”

有關文件揭露,雖然備忘錄列出僱主所需支付的最低薪金,但每名工人的最終薪金將由代表僱主的私人職業機構(APS)和輸出勞工的印尼當局洽商決定。

ADVERTISEMENT

根據該份備忘錄,每個私人職業機構可以和10個以下的印尼勞工中介有合作協議。

首相依斯邁(後左)與印尼總統佐科威(後右)於4月1日在印尼獨立宮見證沙拉瓦南(前左)與依達(前右)交換備忘錄。

女傭日休10小時 僱小孩老人者無需打掃

馬印政府於4月1日簽署的大馬聘僱和保護印尼家庭幫傭備忘錄不但規定印尼女傭的最低薪金,同時也規定她們的工作條件和休假天數,包括病假、年假、休息日和每天的工作時間。

據悉,備忘錄也闡明,女傭每天須有至少10小時的休息時間,其中包括7小時不受幹擾的休息,如果女傭必須在休息日工作,那麼,她們必須得到補償。

根據備忘錄,印尼女傭共被分為3類,即家庭幫傭兼掌廚、兒童看護或老人看護者,後兩類女傭不必掌廚或打掃衛生,只需照顧5歲以下兒童或年長老人。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