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來西亞日定義 旺朱乃迪:聯邦憲法首次納入

(古晉15日訊)首相署部長(國會與法律)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表示,聯邦憲法將首次納入“馬來西亞日”定義,在憲法上將1963年9月16日列為馬來西亞日,而非目前舊官方文件顯示的8月31日。

他說,馬來西亞日定義非常重要,根據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1963年9月16日是馬來西亞日,這才是正確日期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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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下午與砂媒體交流時說,聯邦政府將在本月杪提呈的修憲法案中,其中修憲內容是加入“馬來西亞日”定義。不過,這不影響國慶日(Hari Kebangsaan)。

“國慶日還是維持,我們只是要將馬來西亞日納入聯邦憲法,因為目前沒有關於這個(馬來西亞日)定義。”

另外,詢及早前受到關注的砂拉越及沙巴成為“邦”(Wilayah)課題,旺朱乃迪說,聯邦政府須完全根據1963年馬來西亞法令(Malaysia Act 1963),不能憑空捏造,否則等於重寫建國契約和政府級委員會報告。

因此,在“邦”字眼課題上,他認為這是政治選項(Political Option),而不是法律選項(Legal 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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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砂沙國會議席比例課題,旺朱乃迪說,砂首長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今早向他提出,根據政府級委員會報告,砂沙國會議席應占國會超過三分之一,避免西馬國會議席比例超過三分之二。

他說,新加坡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時,留下的國會議席比例應交給砂沙,以便砂沙國會議席比例可達到超過30%,但目前僅占20%。

他指出,聯邦政府將討論此課題,若獲得一致支持,聯邦政府就著手修改聯邦憲法,並要求選舉委員會重新劃分選區。

有信心3修憲法案通過

旺朱乃迪有信心,攸關1963年大馬建國契約(MA63),及恢復砂沙地位及權益的修憲法案,將能獲得三分之二朝野國會議員支持通過。

他說,他已經與國陣、希盟及民興黨國會議員見面,今早也拜會阿邦佐哈里匯報修憲法案事宜。朝野國會議員均滿意匯報內容,並表示支持該修憲法案。

詢及砂行動黨是否也支持修憲法案,旺朱乃迪說,若他們不支持,等於是“自尋死路”。因為身為砂拉越人,怎麼能不支持該修憲法案?

旺朱乃迪說,他向所有政黨匯報修憲法案後,會向內閣提呈報告,然後由總檢察署向國會議員提呈修憲草案( Blue Bill)。

他說,法案一讀將在本月25日,二讀及辯論環節在本月28日。他已經告訴議長,希望能在28日當天一並完成表決通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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