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餐館招待食客車內用餐違SOP 警方議員勸勿犯法

(巴生19日訊)自我國於去年3月開始落實行動管制令並禁止堂食後,有些餐館和小販即為了方便食客而推出“新用餐模式”──“招待食客在車內用餐”,即以碗碟盛裝食物後,交由食客在車上食用,對此,警方及議員皆指有關方式已違反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特別是由餐館和小販提供餐具的方式更是不可取,因為這種方法或會散播病毒,且不利於阻斷感染鏈。

國家安全理事會的標準作業程序闡明,在行管令期間,禁止餐館提供堂食服務,而食客只能上門打包食物,這意味著,餐館不能提供任何招待食客用餐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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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警方、市議會、州政府等成員受詢時皆指餐館提供餐具盛裝食物,以便食客在車上進食的方式已違反“僅供打包”的標準作業程序,而根據最新罰款制度,違令的業者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而違令民眾則可被罰款最高1萬令吉。

據悉,在政府禁止堂食期間,有些業者為了吸引顧客而推出“泊車用餐”(Park & Dine)的方式,讓顧客可以提前預約,並把車子停泊在店前車位後,餐館員工便會連碗帶碟把食物送到車內供顧客享用。

有些業者還會提供托盤,讓食客可將托盤“卡”在駕駛盤上,方便顧客在車內用餐。而顧客在用餐後,只需按響車鳴示意,員工便會到泊車位把碗碟和托盤等餐具收回去。

據了解,有關模式後來越來越誇張,甚至發展至有肉骨茶業者把塑料椅放在顧客車後座當桌子,讓顧客在車後座用餐,甚至還提供“加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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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業者和顧客還拍照並把有關用餐模式上傳網絡宣傳,結果,這類“車內招待用餐”模式引發爭議。

針對此事,巴生南區警區主任三蘇阿馬助理總監指出,餐館提供餐具給顧客用餐的做法明顯違反僅供打包的標準作業程序,且相信已經違令。

不過,他說,由於此事介於灰色地帶,因此,他會先諮詢國家安全理事會的意見,以便釐清此事,避免出現爭議。

“我認為,自己使用自己的餐具在車上用餐並沒有問題,但是餐館提供餐具和服務,那就不應該了。”

他說,這種模式並不是打包模式,而餐館也不應該提供有關服務。

用餐館餐具或致交叉感染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華人新村事務的行政議員黃思漢說,“招待食客在車內用餐”的模式明顯已經違反行管令的標準作業程序。

“政府不允許堂食的目的就是要減少接觸的機會和時間,因此,正確的做法應是打包食物後,拿回家或辦事處食用。”

他說,目前疫情非常嚴重,想信大家都希望能夠早日恢復正常生活,若大家還是繼續無法自我克制和配合,那便很難把疫情壓下來,那麼,未來情況將會更加糟糕。

此外,巴生市議會衛生小組委員李富豪市議員指出,無論國安會最終的拍板是否違令,但“招待食客在車內用餐”模式確實已經和禁止堂食和僅供打包的意義背道而馳,且有違防疫努力。

他說,在車內用餐不是問題,前提是車主打包後在車上自己吃,不能存在任何服務性質。

“如果有招待模式,那麼,車上的顧客可能是來自不同住所的朋友,那又和堂食有什麼不一樣?”

他說,顧客用餐時也會脫下口罩,且和餐館員工有所接觸,更何況用餐後的餐具一樣要被收回去,所以當中還是存在交叉感染的風險。

“大家應該合作抗疫,且應該更自律,做好本分,打包回家及不聚餐,這是行管令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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