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餐飲店賣啤酒須酒牌 即起快向新山縣署申請

(新山3日訊)售賣各類啤酒的餐飲業者,即日起須向新山縣署申請售酒執照(俗稱酒牌),避免面對執法單位取締!

柔佛州團結、商貿及消費人事務委員會主席張發虎特別事務官邱光益說,新山縣署昨天在與新山關稅局主催的會議中,正式通過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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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牌分成二大類

他今天在文告說,有關酒牌分成二大類,第一級啤酒屋酒精執照(Lesen Arak Rumah Bir Kelas I),1年執照費1320令吉,抵押金為5000令吉,獲准售酒時間為上午10時至凌晨12時正,申請延長售酒時間每小時費用30令吉。

第二級啤酒屋酒精執照(Lesen Arak Rumah Bir Kelas II),1年執照費840令吉,抵押金3500令吉,獲准售酒時間是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邱光益披露,有關條例規定和酒牌收費屬全國性質,一旦新山開跑無阻,全國各地絕無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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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披露,在新山申請各類酒牌須經過多個政府部門的評估和支持,當中包括警方、消防局、關稅局和地方政府,唯新山市政廳和依斯干達公主城市政廳廳仍然實行“娛樂與售酒地區”管治令,絕大部份地區都不能售賣酒精飲料。

他指出,關稅局將於明年1月初取締無牌售酒的經營者,相關行業商團與餐飲業者若欲提呈反對意見,應盡速擬好詳細備忘錄,從而向聯邦政府、州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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