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副刊

領土紛爭 從沙巴吵到白礁島

領土糾紛常牽涉當事國的歷史和面子問題,因此不宜公開辯論。妥善的方法是將領土爭端交由衝突調解專家以專業、務實、低調、耐心手法鑿出一個雙贏方案。或者10年前馬來西亞與汶萊在解決林夢領土主權糾紛的模式,可作為當事各造的參考。

一島兩國。石巴迪島上曾發生與印尼的武裝衝突。

Advertisement

過去數月來,我國發生了國際間常有的領土糾紛。

在2月尾,西班牙馬德里國際仲裁庭判馬來西亞政府在沙巴領土糾紛案中,賠償菲律賓蘇祿蘇丹後裔630億令吉。起初我國不把此裁決當着一回事,直至7月國油公司(Petronas)在海外的資產被扣押方感不妙,才積極處理有關事宜。

另外在5月間,柔佛蘇丹重提中央政府把白礁島掉失的舊事,並暗示事件可影響柔佛在馬來西亞的去留問題。在6月間,前任首相馬哈迪在“我是馬來人:開始求存”活動上,談到白礁島事件時冒出個弔詭主張,說我國需先處理“曾失去的新加坡、廖內群島及泰南州府領土主權”。

針對廖內群島主權言論,印尼政府已表達不滿,認為馬哈迪的主張缺乏依據。對於爭取新加坡主權的言論更為怪異。一般的議論認為由於當時馬來西亞政府不能賦予國內華族及印族平等待遇,才迫使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至於泰南事件,馬哈迪所怪罪的是1909年《英暹條約》(Anglo-Siamese Treaty 1909)。在此條約下,暹羅放棄吉蘭丹、登嘉樓、吉打和玻璃市主權,以換取英殖民政府承認泰南領土屬暹羅。

ADVERTISEMENT

一島兩國 石巴迪事件

領土爭端在世界多國都在發生。我在上世紀90年代採訪過東馬兩片有領土問題的地區。沙巴斗湖岸外的石巴迪(Sebatik)在1993年4月像個遭神遺棄的荒島,原來當時“東南亞木山大王”劉玉波隨木山採伐權在1985年期滿後,多年來已放棄使用石巴迪島出口木桐。

石巴迪島一半屬我國,另一半屬印尼。印尼曾在1963年因馬來西亞的成立與我國發生武裝衝突,和解後建了道水泥牆為國界。過後兩國繼續為石巴迪島附近的島嶼主權鬧爭執,但後來馬印同意將事件交由國際法庭處理。結果在1996國際法庭裁決我國獲得西巴丹島(Sipadan)和利吉丹島(Litigan)的擁有權,為馬印和平解決了一起領土糾紛。

白礁島面積小但具備戰略地位 (網絡照片)

曾經興盛 柔佛事件

在馬來半島,柔佛州曾是馬六甲王朝的一部分領土,而柔佛蘇丹國(Kesultanan Johor)本身有段輝煌歷史,在1511至1824年間曾控制了新加坡、彭亨、登嘉樓、廖內群島及蘇門答臘東南部分地區。

當馬六甲王朝在1511年被葡萄牙佔領後,馬六甲蘇丹逃亡到柔佛,從那裡他和兒子展開復國戰爭但都失敗。在1540年阿拉烏丁二世放棄了馬六甲蘇丹稱號,而建立了舊柔佛王朝(Johor Lama)。

從開始舊柔佛王朝就與蘇門答臘的亞齊 (Aceh) 蘇丹國交戰多次,最後在1637年逐漸取得馬來半島和蘇門答臘島的部分宗主權。舊柔佛更在1639年聯合荷蘭人,聯手擊敗葡屬馬六甲,把國勢帶入強盛期。

到了1673年,舊柔佛王朝已衰微,先是被蘇門答臘的占碑(Jambi)王擊敗,後來舊柔佛王朝的軍政大權也落入蘇拉威西的武吉斯人(Bugis)勢力手中。在1699年的一起刺殺事件中,舊柔佛王朝的馬六甲蘇丹王朝血統更從此斷絕。

舊王朝過去後,柔佛進入所謂的柔佛宰相王朝和柔佛天猛公王朝時代。而捲入那兩段朝代歷史的,有蘇門答臘的錫亞(Siak)和廖內(Riau)王國,以及英國和荷蘭殖民政府。

相信馬哈迪是基於柔佛蘇丹國昔日的興盛歷史,提議我國“如今也應該聲索新加坡和廖內群島回歸馬來西亞”。過去我們可沒聽過如此嚴肅言論,主張馬來西亞拿回新加坡、廖內群島或泰南州府的主權。反而是已超過了半個世紀的沙巴主權爭議,如今又引人關注。

平靜的林夢河。

切割汶萊 林夢事件

東馬的另一宗領土糾紛是砂拉越的林夢(Limbang)。這裡曾是砂拉越副州長黃金明(Datuk Amar James Wong,1963至1966年)得着“林夢王”雅號的所在。

我在1994年8月踏入林夢,覺得它的地形怪怪,實際上它把汶萊切割成兩個不相連部分,其東部和西部皆為汶萊,難怪汶萊蘇丹一直來想將之奪回。古汶萊於7世紀立國,在17世紀為王國全盛期,其權力範圍曾伸展至全婆羅洲沿海地區及菲律賓。但在1841年英國殖民者布魯克(James Brooke)從汶萊蘇丹國割佔了砂拉越,在1884年英屬北婆羅洲公司(North Borneo Chartered Company)更向汶萊要了林夢,後來將之歸入砂拉越,而汶萊也在1946年7月歸英國殖民政府管轄。

汶萊在1984年取得獨立,並在1987年正式向國際法庭提出向馬來西亞爭取涵蓋三縣一鎮的林夢主權歸屬。其實所爭議的領土涵蓋海陸兩部分:陸上領土涉及林夢地區,海上領土則涉及南海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線問題。

汶、馬兩國花了廿多年的低調談判後 ,在2012年基於“陸地換海洋”原則,和平解決了領土糾紛。在此和解下,汶萊放棄索取林夢主權,馬來西亞則在海上爭端上讓步,兩國且同意在領土上聯合開採油氣。

領土糾紛就像一片平靜的湖面,不宜攪動,一旦湖水被攪動,污濁的水需一段長時間才能恢復平靜。被馬哈迪攪動的柔佛州領土糾紛是個例子。

斗湖外海在1996年解決了島嶼主權糾紛。

不曾平息 沙巴主權爭端

有一點我們感覺到的是,在沙巴主權爭端背後不只是蘇祿蘇丹後裔。早在1962年馬卡帕加爾 (Macapagal)當總統時,菲律賓政府就正式提出爭取沙巴主權。到了1968年,馬可斯 (Marcos)政府更進一步將沙巴劃入其統治版圖。這個爭論性條文一直維持到2009年,馬卡帕加爾的女兒格洛麗亞(Gloria)當總統時才被刪掉。

但主權爭端沒因此平息,有人起訴菲律賓政府在爭取沙巴主權事件上違憲。在2013年更發生了蘇祿武裝分子的越洋“反攻沙巴”事件。這事件使我國人民知曉原來政府一直來都承認蘇祿蘇丹後裔身份,並每年支付前者一筆5300令吉的沙巴“割讓費”。在杜特迪總統時代,更發生了“沙巴不在馬來西亞”言論。

雖然自2013年我方再沒支付“割讓費”給蘇祿蘇丹後裔,但如今還是發生了西班牙法庭令我方賠償及我方的海外資產遭扣押事件。前陣子剛上任的菲律賓總統小馬可斯(Bongbong Marcos) 在國情咨文裡還說,政府絕不放棄國家的一寸土地。老馬可斯曾在1968年把沙巴劃入菲律賓統治版圖,希望作兒子的不是在暗示要做什麼。

在處理當前沙巴主權爭議上,我 國國會議長不讓議員們辯論此課題是明智的。畢竟,沙巴主權爭議歷經悠久歲月,已產生多方面的爭議。

是租借或是割讓?

汶萊在1704年將北婆羅洲(North Borneo)割讓給蘇祿蘇丹,是為了感激他協助平定內亂。而蘇丹後裔在1878年與商人Baron von Overbeck簽訂契約,接受每年5000元的支付,讓他永久使用北婆羅洲。

此份契約原以爪夷文書寫,據稱契約所使用的關鍵字眼為“Pajak”(租借),而不是英譯本的所用的“Cede”(割讓) 。

繼承人有聲索權嗎?

早在簽訂契約前的1851年,蘇祿王國群島已成為西班牙屬地,過後更成為菲律賓一部分。菲律賓在1937年廢止蘇丹地位,而蘇丹後裔也在1962年以土地持有人身份將北婆羅洲主權割讓給菲律賓。

既然蘇祿王國早已不存在,其後裔或繼承人是否還擁有聲索北婆羅洲主權的依據?

北婆羅洲是否今日的沙巴?

另外,在簽約後的1885年,Overbeck也把北婆羅洲經營權轉售給Alfred Dent的《北婆羅洲渣打公司》(North Borneo Charted Company)。然後在二戰後,北婆羅洲歸入英殖民地政府統治,最後在1963年加入馬來西亞,並改名為沙巴。

昔日的北婆羅洲在面積上只是今天沙巴州的一部分,因此蘇祿蘇丹後裔索取沙巴州主權合理嗎?

領土糾紛常牽涉當事國的歷史和面子問題,因此不宜公開辯論。妥善的方法是將沙巴領土爭端交由衝突調解專家以專業、務實、低調、耐心手法鑿出一個雙贏方案。或者10年前馬來西亞與汶萊在解決林夢領土主權糾紛的模式,可作為當事各造的參考。

宋卡府等泰南地區在《英暹條約》下歸泰國,條件是泰國放棄北馬各州主權。

特約報導 +攝影:陳潭深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