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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腳18日訊)4年前被控非禮罪的檳州立法議會議長拿督劉子健前選區助理許鈧凱,上訴申請未獲批准,須入獄服刑30個月。
根據網絡媒體今日自由大馬(FMT)報導,由哈斯扎納、諾丁哈山及哈欣韓查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於昨日作出上訴判決。因案件來自推事庭,43歲的許鈧凱須先獲得上訴許可,才能根據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50(2)條文,在上訴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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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鈧凱被指控於2018年8月24日晚上11時15分,在威省雙溪南眉路一家公司非禮一名31歲女子,觸犯刑事法典354(非禮)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或鞭笞,或其中兩項刑罰。
大山腳推事庭於2020年11月23日裁定被告非禮罪名成立,判監30個月。事後被告向高庭提出上訴,但去年12月21日遭北海高庭駁回,被告繼續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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