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非法運42生豬罪成 羅里司機被罰3000元

(亞羅士打25日訊)因未持有獸醫局發出的准證而非法運載42只生豬,印裔男羅里司機今早在亞羅士打第二推事庭面控時俯首認罪,被罰款3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金,將以6個月監禁替代。

被告布尼達納森(56歲)來自吉北巴東昔乃麗雅園。此案也是吉打首宗非法載運生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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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案情指,吉打獸醫局3名執法人員是於2月5日清晨約7時20分,在吉北十字港的多皆路攔截一輛羅里時發現車斗內有42隻生豬。

被告無法出示獸醫局發出的准證後,執法人員把該批生豬和羅里押回該局調查,較後採用售賣方式取代銷毀,以6600令吉價格把生豬賣回給原本業者。

被告觸犯2006年吉打口蹄症管制區(a)指令,並與1953年動物法令第36(1)條文同讀,同時可在第36(7)條文下被判,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

承審此案推事為諾莎希達,獸醫局主控官為安華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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