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非法外勞遭拖薪可告僱主 印尼大使: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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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訊)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赫莫諾對上訴庭,允許非法外勞針對被拖欠薪金,向僱主採取法律行動表示讚揚。
他形容,這是終結國內強迫勞動的一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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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莫諾告訴“當今大馬”說,該大使館在馬來西亞處理的大多數案件,是無證工人被拖欠薪金。
他說,印尼駐馬大使館代表數以百計沒有合法證件的印尼勞工,向人力局提出追討欠薪金,但至今都不成功,因為法官一般會要求追討欠薪的一方,提供工作合約與合法的工作准證作為證據。
“但是,這些勞工無法出示證明,他們追求欠薪的案件將會被駁,並被迫在追討欠薪不果的情況下,返回印尼。”
赫莫諾指出,僱主應為外勞申請合法的工作准證,因為外勞無法向移民局申請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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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無證打工的外勞被懲罰,而聘請這類外勞的僱主卻不必負起責任。
他認為,本地許多僱主故意聘請無證外勞,以逃避僱員福利和定時支付薪金的責任。
5月12日,上訴庭維持高庭早前的判決,即外籍勞工的無證工作身分,不應成為他們向勞工法庭提出訴求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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