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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市廳突徵夜市攤格費 沒緩衝期 小販茫然

(八打靈再也17日訊)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指八打靈再也市政廳在今年6月,突然發函要求小販從7月開始必須繳付攤格費,靈市政廳這項措施並未給予緩衝期,致小販們求救無門而心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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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夜市小販公會、梳邦和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公會以及八打靈再也SS3夜市小販籌委會,針對此事週一聯同雪隆販商公會聯合會會務顧問杜來發召記者會。

6月接通知下個月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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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夜市小販公會主席張志強指出,靈市政廳轄下所有夜市小販於6月接到通知,要求從7月開始繳付每日3令吉的攤格費(每個)。

“這意味著,若某小販在4個地點各租借一個攤格,每日就得繳付12令吉,對於那些租借超過3個攤格的小販,每個月的攤格費就高達逾百令吉,更何況市政廳要求需繳付今年7至12月的攤格費,這叫小販們如何負擔得起!”

他說,靈市政廳以往的夜市小販執照費一年僅需繳208令吉,無需付清潔費或攤格費,2017年起更實行惠民計劃,豁免所有早、夜市及農業市集小販的執照費。

他重申,小販並非拒繳攤格費,但希望當局給予緩衝期,取消2019年7至12月的攤格費,推遲至2020年1月才開始徵收,並改成1年分3期徵收,減輕小販的負擔。

“我們有和甘榜東姑州議員林怡威及八打靈再也市議員對話反映這個問題,他們要我們耐心等待,等他們與市長開會再通知我們結果,但等待至今都還沒有回應。”

不繳者或拒更新執照

八打靈夜市小販公會秘書李品權也指,若小販在12月31日前還未繳付有關費用,可能會接到傳票與罰單,而這將影響他們更新營業執照。

出席者包括梳邦和八打靈再也流動夜市小販公會副主席黃應發、八打靈再也SS3夜市小販籌委會代表陳國強等。

杜來發:沒不願繳費

有誠意與市廳商討解決

雪隆販商公會聯合會會務顧問杜來發表示,小販公會很有誠意要與靈市政廳商討解決方案,也沒不願意繳付攤格費,希望林怡威和市議員能協助向市長反映。

“我有自已聯絡市議員商討此事,並建議對方安排時間與小販對話,再把結果轉告市政廳。市議員的建議是小販直接致函給市長,要求召開對話會。”

他於是將市議員的建議轉告小販,小販也馬上在7月致函市長,同時轉發給八打靈再也所有國州議員,但至今無人回復。

他還稱,據市議員的解釋,市政廳要求小販繳付的攤格費並不包括今年7至12月,惟小販接到的通知是必須同時繳付今年7至12月及2020年,即1年半的攤格費,這讓他不解。

“經計算後,一些租用較多攤格的小販,一年攤格費多達5000令吉,有的甚至高達逾8000令吉,最少的也超過1000令吉,要一次繳付1年半的攤格費很不合理。”

他也指責林怡威與市議員處理此事的態度不友善,認為他們應要體諒及同情小販的處境,應該協助小販與市政廳討論,而非要求小販依照市政廳的要求去做。

另一方面,林怡威表示,靈市議員王友泰已針對此事在本月的商業及衛生管理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並詢問是否可延遲徵收攤格費,至2020年1月才開始,但還未有任何結果。

她說,靈市政廳官員的回應是,當局已豁免了小販的執照費,導致市政廳需額外承擔起清潔費用,因此才決定徵收攤格費。她表示,她已將小販的心聲轉告市政廳,仍在等待最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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