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車司機沒PSV載客 寬限期內警告不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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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2日讯)交通部宣布从即日起,将给予电子召车司机3个月软著陆(soft landing)期限,讓他們擁有更充裕時間適應公共交通服務(PSV)的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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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在內閣會議後召開記者會披露,內閣決定在這3個月期間,讓沒持有PSV 執照的電召車司機仍可繼續提供服務。

 

 

 

他說,在此期間,違例或沒PSV執照的電召車司機將會接獲警告、勸導及教育,以便他們能儘速取得執照,但當局並不會發出傳票。

 

 

 

部長強調,陸路交通局在此期間的執法工作,主要將是以教育角度為出發點。

 

 

 

“截至本月11日為止,已有2萬2981人通過公共交通服務執照考試,當局也發出1萬7596張電召車准證,當中4216張是屬德士司機,1萬3380張是個人交通工具。”

 

 

 

“同樣截至本月11日,陸路公共交通機構已批准31家電子召車服務業者中心(EHO)的中介商業執照(LPP)申請。”

 

 

 

1.9萬人通過PSV考試

 

 

 

陸兆福指出,共有3萬1731人在全國226家汽車駕駛​​中心報考和參加PSV執照課程及考試,當中2萬5248人完成課程,1萬9891人通過上述考試。

 

 

 

他提及,有1萬6528人參與EHO自行提供的PSV課程,其中3090人通過考試。

 

 

 

部長在記者會上提醒EHO作為合法持有中介商業執照(LPP)者,須遵守一切的條款及條規,即向電召車司機徵收佣金費最高是20%,而透過電召車應用程序運作的德士司機只能收取最多10%佣金。

 

 

 

陸兆福說,當局對EHO的執法工作將如期和全面執行,政府希望所有EHO及電召車司機都可嚴正看待,並遵守所有電召車的條規。

 

 

 

他表示,新措施下,司機須在駕駛中心接受6個小時訓練、並支付200令吉執照申請費,及加上其他各類須遵守的要求,估計約800令吉令的開銷。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交通部副部長拿督卡瑪魯丁、秘書長拿督莫哈末凱魯阿迪、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沙哈魯丁和公共交通機構(APAD)總監阿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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