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國內

限制移動範圍 不可離家10公里

(八打靈再也1日訊)根據在憲報頒布的行動管制令,一個人不可以離開住家10公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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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英文《太陽報》報導,這項第二階段行動管制令於今日落實後的最新措施,即2020年陸路交通(禁止使用道路)(聯邦道路)(第1號)令,已在憲報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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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項新的指令下,離開住家範圍10公里是附帶條件。即適用於“在受感染的區域內,或從一個受感染的區域到另一區域”,從一個地點移動到另一個地點,以購買食品、日用品、藥品或營養補充劑。

 

這項於3月31日頒布的指令闡明:他只能在離其住家不超過10公里的半徑範圍內的地方移動,或者只能移動到離其住家最近的地方。此外,除非有合理必要讓他陪同,否則不能有任何其他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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