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阻PR1MA機構提供回扣 1102買主申請禁令被駁

(吉隆坡29日訊)高庭今日駁回由1102名PR1MA房屋計劃早期買主所提出的禁令申請,以阻止大馬PR1MA機構通過擁屋計劃(HOC),為新買主提供回扣和額外折扣,因為此舉導致之前的買主蒙受虧損。

上述的禁令申請,是由全國包括吉隆坡、吉打、霹靂、馬六甲、柔佛、沙巴和砂拉越的PR1MA房屋計劃最早一批買主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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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興訟起訴PR1MA,並將之列為唯一一名答辯人。

所有起訴人的代表律師莫哈末凱魯受詢時告訴記者,法官拿督阿末再迪認為,所有起訴人無法向法庭證明,他們有權取得禁令,因而駁回申請。

“法庭認為無需批準這項禁令。因此,所有起訴人的申請被駁回,法庭並沒有對堂費做出諭令。“

庭審是通過線上應用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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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凱魯表示,申請被駁回的另一個理由是,本案存有待審理的課題,以及如果起訴人勝訴,他們依然可以得到賠償。

這批28至50歲的申請人是在2012年法庭條例第1(2)條文下提出禁令申請,以阻止答辯人繼續通過廣播或廣告展開任何的回扣促銷,以及不得繼續推展PR1MA的回扣計劃,或任何移交鑰匙儀式,直到法庭對此做出裁決為止。

他們指出,PR1MA配合擁屋計劃所提供的折扣已影嚮房價,以及讓PR1MA計劃的前期買主蒙受虧損,而答辯人所推展的計劃,已導致房價遠低於市場價,給先前的買主帶來不利影嚮。

2019年7月和8月,1102名首批PR1MA房屋買主起訴該機構,以要求法庭宣判它聯同擁屋計劃所提供的回扣無效。

起訴人聲稱,PR1MA為新買主提供高達30%的回扣,導致最早一批的買主蒙受高達10萬令吉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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