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遭國能追討高昂電費 1老翁1銷售員求助張天賜

(吉隆坡4日訊)一名華裔老翁於2019年末將店屋出租給一家科技公司,不料卻在一年半後接到國能的律師信,追討逾69萬令吉的電費,而租戶則不知所蹤,老翁恐背巨款債務。

無獨有偶,1名曾丟失大馬卡的華裔男子,在2週前接到國能的律師信追討逾7萬令吉的電費,才驚覺自己大馬卡資料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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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受害者胡歡祥(71歲,羅里司機)及莊誼泉(24,銷售員)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望能和國能的負責人當面洽談,將問題解決。

莊誼泉及胡歡祥(前排右起)在張天賜及湯木的陪同下公開自己的經歷,望國能不要向他們追討電費。

張天賜指出,胡歡祥於2019年5月通過中介將位於蒲種公主城的店屋以每月1600令吉的租金出租給一家科技公司,不料卻在2020年12月突然接到國能的律師信,指該店屋拖欠69萬5598令吉的電費,要胡歡祥立即償還。

他說,胡歡祥隔日去店屋查看,發現人去樓空,而租戶的電話也聯系不上;國能的職員懷疑店屋電表遭人改電表偷電,因此從2019年5月起追算電費,並要求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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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店屋電表遭人改電表

張天賜指出,莊誼泉則是在2周前接到國能的律師信,指對方位於直落彭里馬加弄(Telok Panglima Garang)的店屋,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間,拖欠7萬7033令吉的電費,要求他立即償還。

“事主並沒有在該地區有任何的產業,而事主曾2次遺失大馬卡,因此相信被人盜用身份,事主也曾親自到國能去追問此事,不料卻遲遲沒有得到回應。”

張天賜指出,2名受害者至今都還沒得到國能的解決方式,而他們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馬華投訴部至今已接獲10宗偷電投訴,涉及金額逾175萬令吉,其中3宗案件和偷電挖比特幣有關,為此張天賜呼籲業者在出租產業時,需找合法的房產中介。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法律顧問拿督湯木建議張天賜發函給國能,要求和國能的負責人當面洽談類似案件的解決方式,因為總不能在發生上述類似事件後,就把責任交予消費者,要消費者提供證據,因此希望通過商討,找出一個合理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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