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進口假清真冷凍肉品案 1董事1經理控4罪

(新山22日訊)涉及進口假清真冷凍肉品公司的一名董事和一名公司經理,今天再度在法庭面對串謀擁有違例進口肉類的4項提控。他們否認有罪,法官諭令2名被告分別以6萬和10萬令吉,以及由一和兩名擔保人保釋外出。

2名被告是張金光(48歲,公司經理,譯音)及楊志強(40歲,公司董事,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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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兩人於去年12月15日早上10時30分和下午5時,在士乃的德莎伊達曼工業區3/4路店屋的一輛羅里,與LY Frozen Food公司及陳秀發(42歲,譯音)串謀擁有違例進口的220箱、價值約3萬723令吉的Qualiko品牌冷凍雞肉。

第二至第四項控狀則指他們於相同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相同公司和人士串謀擁有6箱、價值約2787令吉48仙的Riverlands品牌冷凍牛肉;980箱、價值12萬981令吉的BB Butterfly品牌冷凍雞肉;以及21項總價約48萬8973令吉91仙,多達14箱至821箱不等各品牌的部位冷凍牛肉、羊肉、雞肉和鴨肉。

6月3日過堂

兩人觸犯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並可在相同法令第135(1)(iii)(aa)條文判刑,以及同讀相同法令第139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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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否認有罪,張金光獲准以6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外,楊志強則獲准以10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每月需2次到鄰近警局報到。

本案分別在新山第四和第二地庭提控,承審法官阿曼法安和諾欣佔雅谷訂於6月3日過堂。主控官是嘉絲敏和努蘇麗蒂。被告的代表律師為再禮依魯絲、賽夫再曼和禮佐安奧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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