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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時營業罰5萬又一宗 雜貨業者:我沒錢了 店拿去吧

(哥打峇魯28日訊)“我沒有能力繳還5萬令吉罰款,把我的雜貨店拿去抵押吧!”

47歲的雜貨店業者曼沙瑪祖林週日被警方以逾時營業,違反SOP,開出5萬令吉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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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丹州是唯一落實行管令(MCO)的州屬,商店的營業時間限制到晚上10時。

曼沙瑪祖林經營的雜貨店位於真巴卡路,他說,事發當天,4名警員是晚上11時40分上門展開取締。

他解釋,該雜貨店早在晚上10時打烊,不過剛巧當晚妻子的親戚登門,於是他們在店里閑聊。為了方便出入,所以雜貨店小門是開著的。

“當時執法警員質問我,為什麼沒有打烊,我跟他們解釋了,但他們卻執意要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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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沙瑪祖林來自巴生的武吉丁宜,他和妻子一同經營雜店生意,兩人育有3名孩子,年齡介於3歲至9歲。

他表示,自去年行管令後,他的收入受到嚴重衝擊,他因為沒有能力繳還車貸,車子已被銀行拖走,現在連房貸都拖欠了7個月。所以,更加不可能有能力繳還5萬令吉罰款了。

居住在丹線瑪斯花園的他說,他接獲罰單後不知所措,迄今尚末前往哥打峇魯衛生局上訴。他不諱言,即便當局給他折扣,他也實在沒有能力繳還罰款。

他希望有人為他伸出援手。

另一方面,吉蘭丹州總警長拿督沙菲安說,警方將根據政府修改的1988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第342法令),召見周日被開出5萬令吉罰單的小販和商家,以重新審查他們的罰款額。

他說,除了漢堡小販,州內另有2名商家也被警方開出5萬令吉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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