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貿消部長:若涉牟取暴利 操縱食油價可受對付

(八打靈再也11日訊)盡管混合食用油的零售價不受2011年價格統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管制,但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斯里亞歷山大指出,貿消部還是有權援引該法令徹查商家是否趁機通過操縱混合食用油的市價格來牟取暴利。

他說,貿消部可根據AKHAP第21條文向商家發出警告,若發現存在牟取暴利元素,則可在該法令第14(1)條文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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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機構或企業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個人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亞歷山大今日針對食用油零售價飆升一事,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出,貿消部執法人員已獲知此事,並在採取進一步行動。

“許多人投訴,食用油在市場上的價格飆升。在這裡,讓我解釋一下。一些物品價格受到AKHAP法令管制,其中一項為食用油。”

他指出,政府在2021年8月1日制定了瓶裝純棕櫚食用油的最高零售價,即5公斤為29令吉70仙、3公斤為18令吉70仙、2公斤為12令吉70仙以及1公斤為6令吉7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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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根據媒體報導,市場上有5公斤裝的食用油售價竟然高達45令吉29仙,是因為有關食用油(即刀標油和紅鷹油)是混合食用油,不屬於純棕油,而不受AKHAP所管制。

他指出,盡管馬來西亞是全球最大的原棕櫚油(CPO)生產國之一,但原棕櫚油的價格是由世界市場,也就是自由市場來決定。

“但是,這並不意味商家可以隨意操縱市場上混合食用油的價格,因此,貿消部有權根據AKHAP,在‘牟取暴利’的基礎上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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