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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運267公斤塊狀大麻 6名毒梟“跑腿”被捕

(加央27日訊)6名涉嫌充當毒梟“跑腿”的青年,因販運267.32公斤壓縮塊狀大麻而遭警方逮捕歸案,警方同時也充公2輛摩多及1輛四輪驅動車。

上述市值66萬8300令吉的大麻與涉案者,是被武吉安曼聯和玻州警方肅毒組分別在3項突擊行動中扣查,他們已被延長扣留至本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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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州總警長拿督蘇麗娜今早召開記者會說,本月24日早上8時30分,行動警員在舍越區端姑賽布特拉路發現一輛疑是販運毒品的福特四輪驅動車,在截停不果後便開始展開長達10公里左右的追逐。

“當該輛四輪驅動車駛入玻州十字港甘榜臘特時失控撞向一間民房,慶幸當時屋內無人,四輪驅動車前部與駕駛車門也輕微損壞。”

蘇麗娜說,警方也在後方車斗搜獲226.29公斤、價值66萬5725令吉已壓縮的塊狀大麻,並也將車上2名年齡分別29歲及33歲的男子逮捕歸案盤查。

她透露,隨著首項行動凱旋,警方當天9時30分許再前往舍越區一間3名年齡介於28歲及45歲青年居住的住宅內展開取締行動,並在屋內搜到1.03公斤壓縮塊狀大麻、市值257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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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逮捕3人後,行動隊伍再次出發玻州港口甘榜烏丹依布斯一住宅,扣捕一名相信涉及有關大麻販運集團的的28歲人士,不過在這項行動中沒有搜獲任何毒品。”

蘇麗娜說,上述被逮捕的涉案人士尿檢結果,其中4人對冰毒檢測呈陽性、另2人對大麻檢測呈陽性,當中有5人曾牴觸危險毒品與偷竊法令。

她說,警方也扣查2輛價值8000令吉的摩多,警方將援引1988年危險毒品(沒收財產)法令下申請充公,另也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調查販運毒品案。

總警長說,自鄰國去年合法化使用大麻後,玻璃市州也成為中轉站,毒梟利用漁船進行私運,而此案的販毒集團經在去年11月開始進行毒品私運工作,並以6000至7000令吉聘用“跑腿”將毒品從玻州運送至吉隆坡。

蘇麗娜(中)在加央警區主任華禮(右二)等陪同下向媒體展示起獲的壓縮塊狀大麻。

蘇麗娜指出失控撞向民宅的四輪驅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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