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議會修憲 森大臣限任2屆被否決

(芙蓉2日訊)森州立法議會提呈“限制州務大臣任期兩屆”的修憲法案,惟贊成票因不超過議席總數的三分之二,令相關修憲法案直接被否決。

森州第十四屆第四期第二次立法議會今早進行,森州希盟政府也落實3年前的競選宣言,即提呈“限森大臣任期兩屆”的議程,以修訂1959年森州憲法38條文,該動議也由森州務大臣兼小甘密州議員拿督斯里阿敏努丁親自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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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法案在進入二讀前的辯論環節中,已經遭到多名在野議員反對,最終在法案二讀時,舉手贊成的票數因無法達到三分二的票數,使到該法案當場被否決。

森州目前共有36個州議席,若要達到三分二議員同意,必須取得24票才能通過,但最終法案二讀時,僅得到19人贊成、13人反對,以及4人缺席。

18歲可競選州議員三讀通過

而在19名投贊成票的議員中,全部來自希盟執政黨,希盟內有1人缺席;至於投反對票及缺席另外3名議員,則都來自國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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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是,相比“限制州務大臣任期兩屆”的修憲法案被否決,另一項提呈的“州議員候選人的競選年齡從21歲下調至18歲”的法案,則一致獲得在場32名朝野議員三讀通過。

莫哈末哈山:不該拿走州元首權力

對於這次提呈“限制州務大臣任期兩屆”的修憲動議,晏斗州議員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在較早前辯論時,認為無此必要,而且,我國是採用西敏寺制,並非共和國家,委任森大臣是屬於森州最高統治者的權力。

“由政黨推薦的大臣人選,當殿下覺得不適合,殿下都有權力更換人選,此修憲案是等於在拿走殿下遴選大臣的權力。”

而且,也是前任大臣的莫哈末哈山認為,森大臣一職不需要用限制任期來約束,若在任者覺得自己不再適合,可以自行退位,或者,當在任者面對誠信問題時,議員們也可以在議會上提呈不信任動議來更換大臣。

他補充,相比這修憲法案,他更建議議會早日擬定反跳槽法令,來制止政治青蛙的問題,他也不忘調侃,森州方面也曾面臨類似危機,所幸事情最後還是沒有發生。

陸兆福:為何反對黨商討時未表態

真納州議員陸兆福說,類似對修憲案否決的事情,不應該發生在議會上,據其了解,在提呈修憲案前,都是事前成立委員會商討此事,委員會的組成是由森大臣、9名在朝議員及2名在野議員組成。

“在野議員作為反對黨的代表,理應把反對黨心聲帶入會議中談論,既然修憲法案提呈上來,證明當時2名反對黨議員沒有意見,但為何卻在此刻反對修憲?”

他認為,限制大臣任期是一種政治前衛的行為,美國也一樣限制總統任期兩屆,但不妨礙該國成為一個經濟及發展進步的國家。

“權利,在沒得到前,令人生畏,但是得到,很多人就不願再放下,類似的例子,在很多國家都在發生。”

森州立法議會提呈“限制州務大臣任期兩屆”的修憲法案,但贊成票數不超過三分二,令法案被否決。

也是芙蓉國會議員的陸兆福也提到,希盟與政府的諒解備忘錄內,也提到限制現任首相任期10年。

“關於西敏寺制不曾有限制任期的先例,確實,很少國家有落實類似限制,但不代表我們國家不能開創先例。”

他也讚賞現任大臣阿敏努丁,即便希盟在下一屆大選繼續執政,對方也只能任期多一屆,但他還是大方提呈修憲法案。

至於反跳槽法令的問題,他則補充,由於此法令涉及聯邦憲法,國會將在明年3月復會後準備提呈相關動議,一旦有議員跳槽,將會懸空議席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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