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查希盟抨緊急狀態文告 安華林冠英先後錄供

(吉隆坡26日訊)隨著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日前受傳召針對希盟評論政府頒布緊急狀態一事錄口供,警方再向公正黨主席拿督斯裡安華錄取口供,以調查希盟於一個月前所發表的文告。

安華的代表律師兼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週五發文告指出,警方是於週五下午3時30分,在位於八打靈再也的公正黨總部向安華錄取口供,過程約為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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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以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破壞公共安寧),以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服務)調查此案。”

藍卡巴星說,警方的調查與希盟最高中央理事會於1月12日發佈的文告有關。

安華也是繼林冠英之後,受警方傳召調查的對象,有關文告是由希盟3黨署名,目前未知誠信黨主席莫哈末沙布是否也將受到警方的傳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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