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接獲逾萬宗性騷擾 90%加害者是熟人

(吉隆坡9日訊)從2018至今年8月期間,警方共接獲1萬1914宗性騷擾投報,其中90%的加害者是受害者相識的人。

全國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兒童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總監告訴《馬來西亞前鋒報》,數據顯示,警方在2018年接獲3060宗性騷擾案投報,2019年則有3487宗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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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去年共接獲3176宗性騷擾案投報,而今年初至8月期間則有2191宗投報。”

她說,同期,性犯罪案投報中以強姦案居高,高達5030宗,其次是非禮案(3364宗),接下來是羞辱(1320宗)、違反自然性行為(964宗)、亂倫(984宗)、輪姦(244宗)及散播色情資源(209宗)。

“警方研究發現,近90%加害者是受害者相識的人,如家人、熟人或在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人士,而另外10%的則是受害者不認識的人。”

她說,事實上,有加害者以良好形象接近那些自認為可以用來剝削的人,借此釋放本身的欲望;此外,也有加害者誘導受害者發展浪漫關系,如開始詢問不適當的個人機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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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加害者會以熟人或傾訴者的身份與受害者交流,直到某個階段,加害者作出或發送一些惡心的東西,讓受害者開始覺得惡心。”

民眾受促警惕

茜蒂甘希雅表示,性騷擾也可透過網絡,以羞辱性的形式發送不適當的文字、視頻或圖像,從而破壞受害者的尊嚴。

“性騷擾可以是以信息、視頻的形式,直到最終發生肢體接觸。”

她說,作為網絡用戶,民眾在使用現代應用程式時必須小心警惕,以免輕易陷入此類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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