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官告網媒 索賠1千萬

(八打靈再也19日訊)鵝嘜警區主任阿里費助理總監,就網絡媒體《自由今日馬來西亞》兩篇報導,指他及警方必須為扣留犯格納峇迪死亡案件負責任一事,今日向後者發律師信,並要求1000萬令吉的形象受損賠償!

此外,他也要求上述網媒,撤除有關兩篇報導,並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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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費今日發文告說,他昨早約8時,在辦公室閱讀該網媒的報導,有關他被調職及扣留犯格納峇迪死亡案件的新聞,發現報導內容不確實,對其名譽及廉潔產生負面影響。

他已指示律師向該網媒發信,要求撤除兩篇相關報導、公開道歉及要求1000萬令吉的形象受損賠償。

他指出,我國法律允許新聞及言論自由,惟這是有局限的,不能濫用新聞自由對他人作出誹謗。

武吉阿曼全國警察總部日前發佈警官調職文告,其中阿里費被調任為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助理總監(調查/法律/研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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