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警以2法令查集會 傳召與會者錄供

(吉隆坡27日訊)警方已援引和平集會法令及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開檔調查“抗議選舉委員會展延落實18歲投票政策集會”,並將傳召出席者到警局錄供。

金馬警區主任莫哈末再納助理總監發文告說,警方已正式開檔調查希盟青年團及非政府組織於周六下午在隆市美堡草場及國會大廈舉行的集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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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援引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非法集會)及2021年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法令第11條規(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出席難以維持社交距離及管制令的活動)展開調查。”

“警方將於近日傳召出席者到金馬警區總部錄取口供,並在完成調查報告後呈交給總檢察署。”

他勸請民眾遵守有條件行動管制令,而警方將依據現有法令對付違令者,公眾若有任何相關情報,可聯絡吉隆坡警方熱線:03-2115 9999、金馬警區總部:03-2600 2222或附近任何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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