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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照威脅致少女躍樓 前男友判監

(檳城19日訊)“17歲印裔少女疑不堪前男友裸照威脅躍樓自殺”案,被告(前男友)今早在浮羅推事法庭被提控3項狀,他俯首認罪後被判監禁1年9個月,罰款1萬7000零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監禁1年6個月取代。

20歲被告來自霹靂州硝山、無業、沒有犯罪前科,他被控於今年8月3日上午10時,分別致電恐嚇死者母親、姐姐,因此觸犯兩項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分別被判決監禁1年7個月,罰款7000零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監禁1年取代;以及1年8個月監禁,罰款5000零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監禁1年5個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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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三個控狀指他在今年8月4日晚間8時,在他的手機起獲一批色情照片,抵觸刑事法典292(a)(販賣或傳播淫穢物品),被判監禁1年9個月,罰款5000零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將監禁1年6個月取代。

推事卡麗惹在被告認罪,判刑上述3項刑法並同期執行。

被告律師喬治肖克為被告求情指出,被告年輕兼無業,希望給予輕判,建議以社會服務令取代。

主控官賴斯英南副檢察司則反駁。他表示,網絡霸凌屬於嚴重罪行,因此應給予重判,以讓社會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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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少女自殺案是在本月3日午後6點所發生,女死者從峇六拜公寓22樓住家跳下尋短,由於死者與家,事發前,曾接獲被告來電辱罵,並恐嚇若死者拒絕與他發生聯係或聯系,將在網絡公開死者的私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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