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被控偽造發票 前議員夫人罰1.5萬

(加央5日訊)一名前玻璃市州行政議員夫人在加央第一地庭承認偽造發票,向大馬鄉區工業企業家協會(DUID)索取額外2065令吉,而被庭主罰款1万5000令吉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

被告瑪麗呀娣(61歲)也是馬打亞逸武吉哥得立區一家民宿業主,被控于2016年5月30日偽造一張總額1万令吉的加央市Putra Regency酒店的發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條文,并可在第465條文下被判刑罰,罪成可面對最高2年監禁及罰款,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据案情,被告在2016年5月至6月期間,向大馬鄉區工業企業家協會申請索取1万令吉,作為繳付后者在該酒店舉辦的AZAM Bandar活動的房租与會場配套經費。

被告是該項活動主辦人,活動結束后向該會提呈了一張總額1万令吉、編號為RHIP/0392/16的該酒店發票,然而經過反貪會查證,是項活動所有實際經費為7935令吉,被告也經把實際款項匯入酒店的銀行戶口,而酒店銷售單位也否認發出有關額數1万令吉的發票。

反貪會提控官莎麗莎娃娣在被告認罪后,要求庭主拿督依不拉欣作出合适的懲處,因為被告的行為是一項自私自利行為,且也是現今社會病態,必須給予糾正与嚴厲對付。

被告辯護律師阿茲拉向庭主表示,目前被告已是一名申報破產人士,至今還要向報窮局繳付每月100令吉的債務費,本身也是一名糖尿病患者,日前也因不幸摔倒而行動不便,所以請求庭主判罰守良好行為。

ADVERTISEMENT

不過,庭主最終判處被告罰款1万5000令,或以6個月監禁替代。

被告今日是在其中一名孩子陪同下上庭面控聆听判決,而在1999年至2008年連續兩屆擔任州議員的丈夫卻沒有出席陪同。被告孩子在判決后快速交付罰款後,便攜帶母親离開法庭。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