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行賄案判囚2年半 李在鎔決定不上訴

(首爾25日訊)韓國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鎔(圖)上週因為行賄案被判監2年半,李在鎔一方今天表明接受法院判決,不會提出上訴。案件的上訴期限今天截止,如果檢控部門亦不提上訴,判刑將會正式生效。

翻盤機會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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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鎔被控在2017年向時任總統朴槿惠及親信崔順實,行賄近300億韓元(約1.1億令吉),協助他繼承經營權,一審行賄罪成判監5年,二審時改判入獄2年半,緩刑4年。首爾高等法院上周一裁決,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6個月,李在鎔需即時入獄。此前韓國媒體分析認為,即使李在鎔提出上訴,翻盤的機會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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