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論劍.不可偷雞卻准雞偷
議會山莊公賬會一馬商號報告出爐,武林盟主如獲至寶,猶如在水裡抓到一塊浮板,不管水底如何暗流洶湧,先喘一口氣再說吧。
盟主站在報告背後,說他是清清白白之身,沒有吃掉馬國一分錢,希望百姓放眼看前面,不要再往後看了,並質問在野陣營到底還要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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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副盟主木油釘沒有就此放過盟主,反而繼續提出疑點和炮打追擊,並發表一段很搞笑的“偷雞論”。
他說,偷雞的人都已被逮捕和提控,偷了數十億両公帑的人,豈可開脫?
馬國律法,偷雞是刑事法典下的偷竊罪,如果被控上衙門和罪成的話,可被關在牢房吃咖哩飯。
換作老百姓豈會被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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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可能,盡在馬國。在馬國,甚麼事情都可能發生,領導可以秘密收取他人鉅額捐款,連副手都被蒙在鼓裡不知情,直至被人踢爆後才說已退還大部份捐款。
換作老百姓,銀號戶頭突然多了一筆見不得光的錢,若引用領導的方法,說是國外富豪的捐款,稅收局豈會放大家一馬?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捐款之論,版權所有,只有領導獨家可用,百姓切勿擅自使用,否則後果自負。
木油釘或許仍未察覺,馬國不許偷雞,卻准雞偷……讓雞潛入國庫大肆偷取公帑,用黑金收買劍客和竊取民意,製造受到全民愛戴的假象。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南帝黃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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