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英迪拉索償案 警等4造須呈答辯書

(吉隆坡30日訊)大馬皇家警察與另三造被諭令,針對印裔婦女英迪拉的民事訴訟案入稟答辯書。

據《馬新社》報道,英迪拉的代表律師拉傑斯透過電子審查在副主簿官依達瑪絲麗紮前進行案件管理後提及,所有答辯人即總警長、大馬皇家警察、內政部及大馬政府被諭令在12月2日或之前,入稟他們的答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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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起訴方(英迪拉)則被諭令最遲須在12月16日,針對答辯方的答辯書入稟回應,案件管理則擇定在12月30日進行。所有答辯人也在本月初接獲傳票,於11月18日入稟出庭備忘錄。

所有答辯方的代表律師為高級聯邦律師沙菲亞奧瑪。

英迪拉是針對警方無法找到其改信伊斯蘭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及被帶走的幼女柏姍娜而起訴上述4造和索賠。

45歲的她在10月28日的起訴聲明中提到,第一被告即全國總警長粗心及刻意不理會聯邦法院發出的委托令,因後者沒展開調查或採取適當行動,將柏姍娜歸還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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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說,所有答辯人的舉動,造成莫哈末利端逃逸,直接導致她和現年12歲的小女兒被迫分離至今。

原是幼兒園教師的她,在與前夫莫哈末利端離異後,取得當年只有11個月大的女兒柏姍娜及另2名子女迪維達西妮(12歲)及卡南迪尼斯(10歲)的撫養權。

其前夫在2009年4月改信伊斯蘭,並擅自在同年4月2日帶走3名子女報生紙,替3名子女改信伊斯蘭。

此案件紛擾逾10年,聯邦法院在2018年作出標桿性裁決,維持怡保高庭於2013年的判決,即撤銷英迪拉3名兒女於2009年信奉伊斯蘭的證書,惟莫哈末利端及柏姍娜卻猶如人間蒸發,至今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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