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啊發啊不宜申請專利

柔佛古廟五神出遊的歷史積累,終於列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居安思危而論,申辦為國家文物古跡,將有助於鞏固古廟的地位,以免在肆無忌禪的發展洪流中被改變面貌。

但是,為古廟鋪墊美好的願景,不需要猛鑽牛角尖,矯枉過正把它獨攬一身。新山福建會館會長張寶文把游神時振奮人心,情景沸騰呼喊的口號“興啊,發啊!”,建議申請專利,以免遭人捷足先登,利用這兩句話賺錢,未免杞人憂天。如果把這兩句話據為己有,其實是未見其利,先見其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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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建議,也許是受到新加坡游神及其他州屬的神廟活動也使用“興啊,發啊!”,而擔心被剽竊,或是認為商業宣傳利用這兩句話從中取利。

語文溝通無專利

其實,華社各籍貫的方言用語,通過社交的融匯和睦,已不計較誰擁有甚麼話語的原始主權而獨霸甚麼專利。

不久前,有人把華人宴會飲酒時喧鬧湊興,舉杯共飲,同聲呼叫“飲勝”這句話打算申請專利,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畢竟,語文是族群共同的遺產作為溝通工具,哪有專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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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新創的宣傳語句用在商業上,標示本身特色,以免類似的商號或商品引用仿傚,使市場混淆不清才可註冊。但除了商業目的,無權約束人們自由使用,而柔佛古廟或鄉團組織並非商業機構或商品。

柔佛古廟內供奉有五大道教的神靈,代表了華族社會中不同籍貫人士從屬的幫派信仰,不分彼此的團結使神祇綻放靈光。玄天大帝(大老爺)是最早進入古廟供奉的神,由潮州幫負責。其他神祇是:趙大元帥(海南幫)、華光大帝(廣東幫)、感天大帝(客家幫)與洪仙大帝(福建幫)。

柔佛華社恐分裂

有關“興啊,發啊!”的發音具有潮州和福建方言味道。張寶文認為“相關單位”應儘快申請專利,弦外之音,有意謙讓由其他幫會申請專利。其實,古廟神遊歷久不衰,應該感激五個籍貫的領導們異中求同的胸懷,才共創游神文化。但這兩句話若因提出專利而分劃、歸屬某個籍貫團體,絕對不是一件好事。

“興啊,發啊!”雖缺乏法律理據可申請專利,不過,柔佛古廟某籍貫團體若以其名義開出第一鎗申辦專利,就會令其他四個籍貫團體被旁落而心生不爽,搞不好會令柔佛華社醞釀分裂。

再說,北馬若有神廟因“興啊,發啊!”已被佔據為柔州的酬神用語,也會導致南北鄉情的糾葛。

即使這用意是要箝制新加坡,也沒有境外法權干預和阻止,因為馬、新各有法律。最多隻能在精神上取得虛榮的勝利。

“興啊,發啊!”的激情,只有在每年一度的游神時用上,獨樂樂不如眾樂樂,柔佛古廟這慣用的口語若帶動更多區域宗教活動也喊上,其實也是柔佛古廟散髮的光彩,榮耀加身。

但如果為申請專利放話,得罪多討喜少,勢必觸動很多人的敏感神經而招致非議,既然在法理上沒有強力的立足餘地,不值得開腔,這種動作乃智者所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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