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腳車總會會長被控濫權 獲准以1万保外714過堂

(馬六甲3日訊)大馬腳車總會(PKBM)會長拿督阿布沙馬今日在愛极樂地庭面對兩項濫用職權的控狀。

現年81歲的阿布沙馬在通譯員念出所有控狀后,悉數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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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出,被告使用他作為大馬腳車總會會長的職權取得賄款,也就是遴選他和其孩子所擁有的公司,即Harapan Baiduri私人有限公司出租后勤交通工具,租金為從2013至2018年通過13張支付憑證進行付款的1万2750令吉。

根据次控狀,被告犯下相同罪行,并涉及他和其兄弟姐妹所擁有的公司,即Keluarga Haji Wahab Hassan私人有限公司出租民宿供腳車選手使用,租金為從2013至2018年通過32張支付憑證進行付款的3万6061令吉85仙。

他被指于2013至2019年間在馬六甲中央的大馬腳車總會會所犯罪,兩項控狀皆抵触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1)條文,以及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4條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万令吉,視何者為高。

來自反貪會的主控官馬哈帝副檢察司建議以1万5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以及附加條件是被告的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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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聘請律師的阿布沙馬要求法庭基于年齡因素,以及他在調查期間給予反貪會充分合作,將保金減至5000令吉。 他也要求不將護照交予法庭保管,理由是他在近期必需以大馬腳車總會會長的身分,出國參加會議。

法官娜麗曼最終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以及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但如果被告有需要用到護照,則可提出正式申請,以暫時取回。

法庭擇定此案于7月14日重新過堂,以讓被告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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