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縱火燒宗教學校釀23死 2少年控謀殺

(吉隆坡30日訊)吉隆坡甘榜克拉末私人宗教學校遭縱火而致死23名師生案,2名16歲被告於今日被控上高庭,他們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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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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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少年被告是在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下被控,指他們於去年9月中縱火燒宗教學校,導致21名學生和2名教師被燒死。

高庭法官拿督巴杜卡阿茲曼阿都拉在2名被告否認有罪後,擇訂案件於2月19日過堂。

2名被告原本被庭警帶到被告欄中坐下,但法官基於他們未成年,指示他們到被告欄外坐,無需坐在被告欄內。

法官也提醒媒體,在保護未成年人條規下,不得報導2名被告的任何個人訊息,包括他們的名字、住址及所就讀的學校,否則將因為藐視法庭而被對付。

主控官向法庭提出一項初步反對,指曾在推事庭替2名被告辯護的代表律師哥賓星,因曾接觸2名控方的證人,會與案情出現衝突,要求批准哥賓星退出審訊。

2被告代表律師黃美詩說,由於控方是今日才突然提出初步反對,而她也不確定控方所指的證人是誰,所以還得與被告家屬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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