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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局受指示才查我” 納吉報案討清白

(八打靈再也8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他獲得確鑿的資料和證據,證明內陸稅收局是在政治人物指示下指控他逃稅,因此他已經在中午報警。

他在臉書說,此舉涉及濫權和偽造文書,已經違反了刑事法典第167、192、196和197條文,以及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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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要求各造,尤其是稅務稽查人員檢查我的所得稅文件,我已經交給法庭了。”

他說,他也致函給內陸稅收局,以便獲得許可,公佈他在相關年份的所得稅文件,讓任何有興趣的人士可以親自查看,以評定對他徵收的附加稅務罰款是否合理。

“我相信警方將會徹查及還我公道。”

他指出,最近接獲許多有關對他實施附加稅務罰款的資料,有些人更向他道歉,並且告訴他,17億令吉的逃稅案罰款其實已經在2018年經過3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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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自己承認,在3次徹查之後,根本沒有找到任何不法行為,不應該向我罰款。”

他指出,然而,內陸稅收局高層收到特定政治人物的指示,才會對他採取行動。

“我已經把一筆26億令吉的款項還給饋贈者,4個月後,這筆款項還是被當成收入;我從一個我的銀行戶頭匯款入另外一個同樣是我名字的銀行戶頭,卻被當作收入。”

他說,當局接獲的指示還包括不能把這個案件帶入所得稅特別委員會(PKCP),讓他無法挑戰所得稅計算方式真實性,然後提出上訴。

“我也沒有機會質疑上述計算方式的真偽,就已經對我採取行動,要讓我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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