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私闖森林保護區 宗教學校師生各罰1500令吉

(雙溪大年12日訊)私闖森林保護區,宗教學校老師與學生今日面控時俯首認罪,地庭法官娜祖瓦判處2人各罰款1500令吉,如果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6個月取代。

2人今早在雙溪大年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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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伊斯邁(69歲,宗教老師)與凱魯拉努瓦(34歲,羅裡司機)於2021年8月23日上午11時30分,在沒有申請許可證下闖入錫縣德蕊永久森林保護區,牴觸1984年國家森林法令第47(1)(c)條文(擅闖森林保留地),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7(4)條文下被判。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面對最高1萬令吉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7名森林局官員當天沿著電鋸機發動聲音進森林查看,發現林內有一片已被鏟平的空地,以及有焚燒木材的痕跡。2名被告當時就在不遠處休息。官員也發現3把巴冷刀、3桶油、3輛摩多,以及1輛沒有車牌號,疑是被告用來私闖入森林保護區的摩多。

由於他們無法出示入林許可證,森林局官員當場將2人逮捕,以及充供上述物件。

2名被告聽通譯員讀出控狀後,表示認罪。他們皆以生活艱難,需要承擔家計為由,希望法官能夠減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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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娜曲雅,以及娜利亞都指林內的天然資源是國家重要的資產,破壞環境可能會帶來天災,被告不僅擅闖,還破壞保護區內的土地,故請求地庭法官作出適當的判決。

法官娜祖瓦最終作出上述裁決。

伊斯邁(鏡頭方向右起)、凱魯拉努瓦在庭外與森林局官員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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