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發行1MDB 272億債券誤導投資者案 馬訴英高盛國際公司

(吉隆坡22日訊)大馬政府起訴英國高盛國際公司、高盛(亞洲)和高盛(新加坡)在一馬發展公司發行272億令吉(65億美元)債券事件中誤導投資者一案,已定在6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事宜。

Advertisement

 

主控官查基阿斯拉夫副檢察司通過WhatsApp信息告訴馬新社,高庭早前定於5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較後改為6月18日。

ADVERTISEMENT

 

他表示,法庭定下案件管理是要讓控方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條文下,將所有與本案有關的文件,提交予辯方。

 

2月24日,高盛通過其代表王堅良(譯音)在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認該公司所面對的4項控罪。法庭已定在今年11月9日審理此案。

 

大馬政府在2018年12月向這3家公司提出4項訴狀,指它們在一馬公司一家子公司和阿爾巴投資PJS有限公司發行債券時,遺漏重要事實。

 

據控狀所指,高盛是在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間,在位於蘇丹依斯邁路的IMC大廈一馬公司辦公室犯罪。

 

該公司被指已抵觸2007年資本市場及服務法令》第179(c)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82條文被治罪,若罪成,可判處監禁不超過10年及罰款不少過100萬令吉。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