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一名記者早前因質疑本身被接種兩種不同品牌的冠病疫苗,而向警方投報,如今,他更針對此事起訴衛生部,並向衛生部索取25萬令吉的賠償金。
現年47歲的起訴人拉維慕尼安迪是本地某淡米爾文報章的記者,他是於周四通過MManoharan & Co 律師樓,向一名相信是協調雪州烏雪縣疫苗接種事務的衛生部官員發出律師信,但目前仍未獲衛生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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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大馬》引述拉維慕尼安迪的代表律師馬諾哈然的談話指出,其當事人已給予衛生部14天的時間以回應有關律師信和作出普通賠償,否則雙方將對簿公堂。
“衛生部的失誤導致我的當事人面對精神壓力和痛苦,他更因此被迫接受心理諮詢。”
馬諾哈然說,拉維是於6月16日接種首劑疫苗,隨後在時隔近2個月後,在迫於無奈下接種美國輝瑞疫苗作為次劑疫苗。
“由於拉維得知無法通過驗血的方式來查明本身曾接種哪種疫苗,所以他並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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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拉維是於6月16日接種首劑疫苗,即輝瑞疫苗後,接獲接種科興疫苗的預約卡。
該預約卡註明他將於7月7日接種次劑疫苗,但他因身體不適而要求展延預約。
到了7月24日,衛生部官員在他準備接種次劑疫苗時告知,基於其預約卡顯示他曾接種科興疫苗,因此,他將接種的第二劑疫苗將是科興疫苗,當時,他拒絕接種有關疫苗,並報案要求徹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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