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男子窮追不捨取回騙款 警回嗆沒被授權助追款

(八打靈再也8日訊)一名男子自行追查老千的背景資料成功索回騙款引起關注,甚至有民眾不滿警方辦事怠慢;對此,一名警官回嗆現有法令並沒賦予警方幫助受害者討回騙款的權利。

38歲的平面設計師沙魯(38歲)日前接受網媒“自由今日大馬”訪問時聲稱,他憑著自己窮追不捨的毅力,成功向老千討回他與另外9名受害者購買冷氣的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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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魯說,他曾經向警方報案,但警方指無法幫他討回騙款,於是他決定自己行動,透過大馬公司委員會網站追查該冷氣公司,隨後找到公司負責人的名字和地址等等資料,要求對方退款,否則將把資料交到警方手上。

針對這起事件,某警區不願具名的商業罪案調查組主任說,警方的職責是逮捕、查案和依據副檢察司的指示提控,並不能私自行事。

警職責逮捕調查提控 

“我理解受害者的感受,若我是受害者,我也希望討回騙款,但無奈我們必須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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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受害者無法討回騙款,往往會怪罪於警方,然而很多時候民眾對於“錢騾”和“老千”也分不清楚。

“行騙者未必就是’老千’,他們或許只是允許他人利用銀行戶頭的’錢騾’,不過這也是違法的行為。”

他強調,老千並不笨,他們不會使用本身的銀行戶頭;這意味儘管涉案嫌犯被捕,真正的老千依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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