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玻工業區及私人地段食肆 須聘外包垃圾收集商

(加央12日訊)玻璃市州內工業區及私人地段獨立式食肆業者今起須自行將工業廢料或垃圾載往位於朱賓的玻州垃圾場,或選擇每月自費500令吉聘請承包商清理垃圾。

加央市議員林詠奇說,國家固体廢料管理機構(SWCorp)已提供一份共有16家垃圾回收承包商的名單讓相關業者選擇及聘請,市議會也經限定業者必須在6月前聘請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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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者自行將工業廢料或垃圾載往玻州垃圾場進行處理,就不必聘請承包商。”

林詠奇今早移交馬來甜棗予英特拉卡秧岸州選區內13個鄉委會后對記者說,加央市議會在回收垃圾事務上扮演監督、收費及執法角色,因此在寬限期后將會檢查有關業者區域的垃圾管理情況等。

林詠奇移交甜棗予其中一個鄉委會代表。

他不忘提醒相關業者勿將工業廢料或垃圾等丟在市議會安放在住宅區或巴剎等的大型垃圾桶,否則會被對付,包括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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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市州政府已將州內垃圾管理及回收事務全權交予國家固体廢料管理機構,每月繳納的垃圾管理及回收費用約53万令吉。”

他說,目前該機構也經發出通告予涉及的工業區及食肆業者,若有疑問業者可以聯系該機構或加央市議會。

業者盼暫緩實施

其中一名接獲通告的私人地段獨立式食肆業者陳國明對市議會此措施感到不滿意,并盼望有關當局暫緩實施。

他說,他已向市議會繳納今年的門牌稅,市議會現在突然要業者再掏腰包另外委任垃圾回收承包商,是增加業者負擔的行為。

“我聯系上承包商后,后者告知每周進行兩次回收,每月收費至少500令吉,一年下來要6000令吉,令人吃不消。”

陳國明表示已經向加央市議會與相關機構作出反映,希望當局能再商討,協助減輕業者的負擔。

陳國明:希望暫緩落實自聘垃圾承包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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