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父母疏忽孩子死亡 4年163宗

(八打靈再也22日訊)警方數據顯示,因父母疏忽而引發孩子的死亡案件,自2018年至今年5月,共有163宗!

武吉阿曼性侵犯、女性及兒童罪案調查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告訴英文《星報》,根據警方接獲的投報顯示,父母的疏忽行為包括允許未成年的子女開車、將孩子獨留在家或車內、疏於監督孩子,以致孩子在洗澡時溺水、掉進魚塘或被卡在搖籃裡,甚至是父母在倒車時不慎撞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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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死亡因素包括情緒壓力、從建築物墜下或在浴室內跌倒、從床上或窗戶跌落、營養不良或被打、喝奶或吃東西噎到、大力搖晃寶寶(腦受損)、受毒品影響、被搖籃的布料弄到窒息以及肺部感染。”

她說,警方從2018年至今年5月共接獲163宗兒童死亡的案件,一部分是父母的疏忽造成的。

“我認為,對於那些疏忽父母應該以給予教訓為主而不是重罰,其目的是為了警戒為人父母者,確保這種死亡案件不再發生。”

她說,在這163宗案件中,有38%的案件被列為沒進一步行動(NFA),而43%的案件中的涉案父母或監護人則被控上庭,其余的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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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司有理由對案件不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父親是家庭的經濟支柱,若被判入獄會導致有關家庭陷入困難。”

茜蒂甘希雅認為父母需要具備更多有關保護幼兒的意識,一些父母有時認為把孩子留在家裡是安全的,但卻沒有考慮到其他方面,如窗戶或陽台上是否有欄杆,或者欄杆之間的縫隙是否過大等等。

對付蚊型腳車家長 案減50%

另一方面,全國交通調查及執法部執法組主任巴克里警監指出,警方的數據顯示,從2018年至今年3月,共有8484宗涉及無駕照青少年司機和摩多騎士的車禍案,其中2617宗涉及死亡車禍或重傷。

他舉例,針對雪州的一宗蚊型腳車案,警方決定援引2001年兒童法令對有關家長採取行動,而警方發現有關新聞被報道後,雪州的蚊型腳車案下降了50%,因為家長害怕坐牢及繳付高額罰款。

“警方希望副檢察司對那些允許無駕照孩子開車或騎車的家長采取嚴厲的懲罰,當作一個教訓,否則將永遠存在這種未成年駕駛的問題。”

他補充,截止目前,針對未成年人開車和那些允許未成年人駕駛其車輛的人的處罰主要只是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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