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無法繳稅6833萬 劉特佐同夥陳金隆破產

(吉隆坡15日訊)由於未能繳付逾6833萬令吉所得稅,吉隆坡高庭昨日宣判,一馬公司案通緝犯劉特佐的疑似同夥陳金隆破產。

根據《馬新社》報導,高級助理主簿官蔡源福(Chai Guan Hock)錄下法庭發出的破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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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5日,內陸稅收局入禀法庭,以債權人身份申請向陳金隆發出破產令。

稅收局巴生谷分部的稅收顧問西蒂邁莎拉(Siti Maisarah Ab Rahim)已證實此事。

根據入禀的債權人申請書,聯邦政府是以陳金隆拖欠6833萬4219令吉1仙為由,向法庭申請針對陳金隆的破產令。上述金額包含利息和庭費。

申請書闡明,時隔半年後,陳金隆未能遵照2021年6月8日破產通知書上的要求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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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法庭允准這份破產通知書延長時效;破產通知書已於2021年9月10日張貼在陳金隆的住所,並於2021年9月14日刊登在《新海峽時報》。

2021年5月4日,高庭諭令陳金隆支付所拖欠的2010年至2013年所得稅,金額為6799萬6891令吉87仙,以及自下判日至繳清日期間,每年5%的利息。

此外,由於陳金隆未在本案中出庭,高庭也指示其支付2000令吉庭費予聯邦政府。

陳金隆的英文名為“Eric Tan Kim Loong”,美國充公行動訴狀如此介紹這號人物:“陳金隆是馬來西亞人,也是劉特佐夥伴。一馬公司挪用資金轉入多個銀行戶口時,他是受惠擁有人。”

此前,新加坡一馬公司洗錢案審訊揭露,劉特佐利用其生意夥伴陳金隆的身份處理銀行匯款,因此讓人質疑是否真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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