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無廠家進口批發商標籤 西藥行搓手液體溫器充公

(古邦巴素18日訊)古邦巴素貿消局昨日在日得拉和甲板一帶檢查4間西藥行,充公包裝上沒有廠家、進出口商或批發商標籤的9個體溫測量器和62瓶600毫米裝的搓手液,總值3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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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執法主任慕乃迪今日說,執法員昨日中午12時檢查了這4間西藥行時,發現所售賣的體溫測量器和搓手液抵觸了1980年價格控制法令。

他說,當局將展開深入調查,以找出體溫測量器和搓手液的廠家,如有關公司違法將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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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公司違法,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非公司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他促請民眾在購買任何商品時,必須確保商品包裝上貼有標籤,即注明產品名稱、容量、廠家的名稱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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