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6元蛋炒飯店員認傷人 罰款1500元

(馬口10日訊)“6令吉炒飯加蛋嫌太貴,顧客與店員發生肢體沖突”的事件,有關店員被警方以致傷他人的罪名控上馬口推事庭,他俯首認罪,被判罰款1500令吉。

上述事件是於5月5日淩晨,發生在馬口弄邊路一間扁擔餐廳,被告是21歲的巫裔店員莫哈末依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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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早在一名朋友的陪伴下抵達馬口推事庭,在發現有媒體後,便不斷避開記者的鏡頭。

依據控狀,被告被控於5月5日淩晨約1時,在馬口一間扁擔飯餐廳里,蓄意致傷一名30歲的男子莫哈末沙羅尼占,因而觸犯刑事法典323條文,並在今日被控上法庭。

在上述條文中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一年,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推事莫哈末希達雅面前俯首認罪,推事判決他罪名成立,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將以監禁9個月取代,最終被告繳付罰款後,就與朋友離開馬口推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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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的起因,是因為一名男子覺得一碟炒飯加蛋竟然要收費6令吉,覺得太昂貴,進而與店員發生肢體沖突,事情發生後,被打的男子不僅據情報警,甚至在推特上將事情的經過公開,引起公眾議論紛紛,包括炒飯加蛋是否真的太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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